近日,山東省濱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有關工作的通知印發(fā)明確,補貼范圍為2017年至2022年期間,實施煤改氣(電)和生物質清潔取暖改造的,且目前仍繼續(xù)采用清潔能源方式取暖的用戶。
補貼標準為清潔取暖運行補貼自2023-2024年采暖季實行退坡補貼政策,至2025-2026年采暖季結束后不再發(fā)放運行補貼,退坡補貼資金由市、縣(市、區(qū))按照3:7比例分擔。具體如下:
享受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政策3年及以上的清潔取暖改造用戶(以列入清潔取暖建設竣工臺賬時間為準),對煤改氣(電)用戶,2023-2024年采暖季、2024-2025年采暖季和2025-2026年采暖季,每戶分別最高補貼450元、300元、150元。對生物質取暖用戶,2023-2024年采暖季、2024-2025年采暖季和2025-2026年采暖季,每戶分別最高補貼300元、200元、100元。
對享受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政策不足3年的改造用戶,繼續(xù)執(zhí)行原三年補貼政策,原三年補貼政策結束后,下采暖季直接執(zhí)行當年度退坡補貼標準。其中:2021年煤改氣(電)用戶按照2024-2025年采暖季、2025-2026年采暖季分別最高補貼300元、150元,生物質取暖用戶分別最高補貼200元、100元標準執(zhí)行;2022年煤改氣(電)用戶按照2025-2026年采暖季最高補貼150元,生物質取暖用戶最高補貼100元標準執(zhí)行。
對困難群眾(經鄉(xiāng)村振興部門或民政部門認定),在執(zhí)行退坡補貼標準基礎上,增加補貼額度,每戶每個采暖季最高補貼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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